3月14日事务所洪彩珍主任参加宁波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3月31日事务所组织赴韩国学习旅游。
4月8日—4月11日 周苗红 史销销 鲁丽丹 孙琼璐 沈剑萍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参加业务培训。
4月17日 事务所为大隐镇五个乡村提供农村法律服务并签订农村法律顾问合同。
7月23日事务所周苗红律师参加宁波市第十届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
10月26日,事务所史销销律师参加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经过激烈的角逐之后,史销销律师所在团队获得“最佳团体风采奖”。
荣获宁波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洪彩珍主任被聘为临山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会员 。
洪彩珍主任被聘为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团成员。